为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明确新学年幼升小、小升初招生编班等工作要求,6月4日,河曲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组织召开进一步落实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会议,局长刘继欢、副局长樊润义、郝宝生、纪检组长吕文、总工贾文高等局领导出席,局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城区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参加,会议由副局长樊润义主持。
会上,局纪检组长吕文摘要传达了忻州市教育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实施方案和教育部“减负万里行”专项督查内容,从纪律检查角度重点强调了“四严格、三规范”内容,即严格招生编班、严格执行课程标准、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严格学籍管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规范考试管理评价、规范学校作息时间,要求各学校迅速做好自查整改等工作。
副局长樊润义宣读了河曲县城区中小学招生暂行规定,要求各相关学校尽早制定新学年招生计划,重点做好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各幼儿园严格按服务区划组织填报大班和学前班适龄儿童升小学志愿表,各小学、初中暑假前制定招生方案,明确招生计划、服务范围、招生时间、报名要求,并于招生前一周在校门外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招生办法,实行阳光招生。按照省市规定,新学年小学新生班容量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容量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新招学生由电脑随机编班,科任教师实现均衡配置,新生入学半月内完成电子学籍注册归档等工作。
县教育局学校股副股长苗换林就城区新生报名志愿表填报办法做了简要说明,重点一是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方可填报;二是县城非本幼儿园2014年升小学幼儿不能上报;三是严格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服务范围要求填报;四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第一志愿按指定学校填报。并强调了转学、休学办理条件、程序和完善问题学籍等工作。
最后,局长刘继欢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全系统高度重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严格落实省市“十二条规定”,着力解决“择校”、“择班”等热点问题。指出,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领会相关文件内容,全面准确把握规范办学政策要求;二要共同配合,步调一致,多渠道宣传规范办学有关政策和学校办学特色,尤其加大招生政策宣传;三要及早谋划,出台方案,严格按政策规定,按实施细则做好下学期招生工作;四要规范教师从教行为,采取措施大力提升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