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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紧急通知,事关教师职称评审!

2021年04月15日 16:45:31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网站 访问量:151 作者:山西省教育厅网站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0﹞59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95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说课、讲课、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2020年度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并经材料初审通过的人员。具体参加说课讲课答辩名单和分组顺序表请于2021年4月16日在山西省教育厅官网“公告通知”栏查询。(****)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4日

地点:山西工商学院(地址:太原市坞城南路 99 号)尚学楼

三、有关要求及安排

1.请各市教育局通知参评人员在参评时自带一套与申报材料一致的相同版本的空白教材供备课时使用。(高中学段参评人员携带高一至高三必修教材全套,初中学段参评人员携带初二、初三必修教材全套,小学学段参评人员携带五、六年级教材,幼儿教育参评人员携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2.参评人员于4月24日上午7:05开始签到,按照分组顺序进行说课、讲课、答辩。各参评人员须提前到达指定地点,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凭本人身份证签到,签到时需向工作人员提交《参评人员承诺书》和《2020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疫情防控登记表》,并领取参评证。

3.参评人员签到后,到指定地点领取《评委出题表》,只许携带教材进入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间为40分钟。讲课题目事先由评委从提交教材中指定1个主题作为该参评人员说课讲课内容。

4.参评人员备课结束后,于指定时间到本人学科组所在教室进行说课、讲课和答辩。进入讲课教室前,将教材放在讲课室门外,将《评委出题表》、备课纸交给评委后开始说课、讲课和答辩,期间必须全程脱稿,禁止观看教材、备课纸及任何书面材料。

5.各参评人员说课、讲课、答辩总时间控制在30分钟,具体包括:

说课约5分钟,由参评人员按照评委指定的主题将本人对该主题内容的思想认识、处理方法,给学生传授时采用的技巧与方式,难点、重点的把握与突破、最终要达到的目标等向评委叙述清楚。

说课结束后进行讲课(时间约15分钟),由参评人员按照评委指定的主题模拟现场教学,应将学科特点、思想、方法及主题的重点、难点体现到位。讲课时,可以使用必要的教具(自行准备)。讲课教室不提供多媒体设备和其它教具。

讲课结束后进行答辩(时间约10分钟),首先由参评人员简要陈述本人的教育思想、对课标的认识和教育教学成果的推广情况,之后由评委出2道题进行提问,参评人员答辩。答辩题目由评委根据参评人员提交的材料,按照理论性、专业性、知识性的要求,提前逐人拟定1道学科教学专业知识题和1道教育教学实践与教科研题,由评委现场出示。

说课、讲课、答辩结束后,参评人员离场,评委不进行点评。

申报外语学科者全程使用外语说课、讲课、答辩。

四、成绩评定及使用

参评人员成绩包括讲课成绩和答辩成绩(说课情况纳入讲课成绩,不单独打分)。讲课、答辩等级分为:优秀(85分(含)以上)、良好(84—75分)、合格(74一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晋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要求材料审查合格,讲课成绩达到“合格”等级以上(含“合格”),答辩成绩达到“良好”等级以上(含“良好”)。

五、参评人员注意事项

1.参评人员须提前到参评地点等候,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参评现场签到时,要主动将身份证原件、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交给工作人员保管,并遵守规定,服从安排,保持安静。

2.参评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无关材料进入说课讲课答辩现场。说课讲课答辨完成后,须到签到处签退,领取本人物品,交回参评证。

3.参评人员应自觉维护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不得干扰评委正常评审工作,不得请托关系给评委打招呼,不得采取其它可能影响评审工作的方式、办法干扰评审工作。凡有违反者,经劝阻无效的,取消其说课讲课答辩成绩。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的,追究其相应责任。参评人员擅自进入评委驻地、私自接触评委的,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职称评审工作,保障专家、参评人员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参评人员要严格执行我省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参评人员要在评审前14天内做好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2020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疫情防控登记表》,在评审当日交回,并出示行程码。

2.参评人员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诊疗,评审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评审。

3.各地各校凡发现参评人员评审前14天内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要落实主体责任,逐级进行报备。凡瞒报、谎报、漏报外出情况及身体健康情况的,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部门负责人相关责任。

七、缴费要求

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库﹝2021﹞2号)文件要求,2021年1月起,所有参评人员须自行登录山西政府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缴费标准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05﹞44号)文件执行,每人400元。

请各地各校按照本地实际申报人员情况填写《2020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开票基础数据导入表》中参评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最后一位为字母的要大写)及手机号码信息(其余信息不用填写),并于2021年4月14日前务必将电子版反馈至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处,邮箱地址:****@sxedc.com。我厅将按照发布的说课讲课答辩人员名单,通过非税系统向参评人员发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参评人员在收到非税系统发出的缴费短信后,登录山西政府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扫描网页中二维码,输入短信中20位缴费识别码/身份证号/手机号。请务必于4月19日前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会自动开具发票。缴费实行一人一号一费,切勿一号多费。

请各市教育局、各有关单位尽快将本通知内容告知参评人员,提醒参评人员提前到参评地点熟悉环境,确保按时到场参评。工作人员车辆费用及食宿按差旅费标准自理。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4月9日

编辑:周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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